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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刑立即执行还有救吗 经济犯罪还有死刑吗

发布时间:2022年01月05日 来源:南宁刑事案件专业辩护律师
[导读]:   韦俊律师,南宁刑事案件专业辩护律师,现执业于广西助力律师事务所,为人谦和,办案认真、务实,是一名值得信赖的律师,在工作中一直坚持恪守诚信、维护正义的信念,全心全意为客户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秉承“受人之托,忠人之事”的原则,赢得了广

  韦俊律师,南宁刑事案件专业辩护律师,现执业于广西助力律师事务所,为人谦和,办案认真、务实,是一名值得信赖的律师,在工作中一直坚持恪守诚信、维护正义的信念,全心全意为客户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秉承 “受人之托,忠人之事”的原则,赢得了广大委托人的信任,始终把当事人合法利益最大化作为目标。

  

死刑立即执行还有救吗

死刑立即执行还有救吗

如果被判处了死刑,并且是立即执行,那么一般是没有办法的。如果您想继续上诉,则还要看您上述的这个的判决,是否终审。或可以申请一个死刑复核,因为审核还是有其他可能的。

第一是申请再审,但申请再审的难度非常非常大。第二是赶紧重大立功。重大立功是“应当减刑”的情形之一。但是这个难度也相当大,估计你朋友如果知道这些线索也早就告诉公安机关了。至于其他的旁门左道,不靠谱,而且律师一般也不会帮你们实施,否则风险很大。

再审的条件;当事人的申请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再审:

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的;

原判决、裁定认定的基本事实缺乏证据证明的;

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是伪造的;

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未经质证的;

对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当事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书面申请人民法院调查收集,人民法院未调查收集的;

原判决、裁定适用法律确有错误的;

违反法律规定,管辖错误的;

审判组织的组成不合法或者依法应当回避的审判人员没有回避的;

无诉讼行为能力人未经法定代理人代为诉讼或者应当参加诉讼的当事人,因不能归责于本人或者其诉讼代理人的事由,未参加诉讼的;

违反法律规定,剥夺当事人辩论权利的;

未经传票传唤,缺席判决的;

原判决、裁定遗漏或者超出诉讼请求的;

据以作出原判决、裁定的法律文书被撤销或者变更的。

综合上述,整理有关死刑立即执行是否还有救的相关内容。由此可见,第一是申请再审,但申请再审的难度非常非常大。第二是赶紧重大立功。重大立功是“应当减刑”的情形之一。如果你对这方面还有更多问题,提供专业法律咨询服务。

经济犯罪还有死刑吗

经济犯罪还有死刑吗

根据刑法分则,在经济类犯罪中还保留死刑罪名的有七个:生产、销售假药罪;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走私武器、弹药罪;走私核材料罪;走私假币罪;伪造货币罪;集资诈骗罪。

2011年5月1日刑法修正案实施后,刑法中保留死刑的罪名由原来的68个罪名减少到45个。

经济犯罪

经济犯罪一词最早是由英国学者希-尔提出的。1872年希-尔在英国伦敦进行的预防与抗制犯罪的国际会议上,以“犯罪的资本家”为题作了演讲,在演讲中首次使用了“经济犯罪”一词。经济犯罪,是指与经济有关的犯罪,包括贪污、贿赂、玩忽职守、徇私舞弊以及企业内发生的与经济相关的犯罪行为等。

涉及罪名

贪污罪,受贿罪,行贿罪,挪用公款罪,合同诈骗罪,挪用资金罪,职务侵占罪,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集资诈骗罪,非法经营罪,抽逃注册资金罪,信用证诈骗罪,操纵证券期货交易价格罪,走私普通货物罪,虚假广告罪,侵犯商业秘密罪,、损害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罪,非法出售发票罪,非法购买增值税专用发票、购买伪造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罪,假冒注册商标罪,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非法制造、销售非法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罪,假冒专利罪,非法出售增值税专用发票罪,伪造、出售伪造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罪,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发票、骗取出口退税罪,逃避追缴欠税罪,抗税罪,保险诈骗罪,有价证券诈骗罪,金融凭证诈骗罪,票据诈骗罪,贷款诈骗罪,洗钱罪,逃汇罪,骗购外汇罪,对违法票据承兑、付款、保证罪,违规出具金融票证罪,用帐外客户资金非法拆措、发放贷款罪,违法发放贷款罪,违法向关系人发放贷款罪,诱骗投资者买卖证券、期货合约罪,编造并传播证券、期货交易虚假信息罪,证券、期货内幕交易、泄露内幕信息罪,擅自发行股票、公司、企业债券罪等。

2010年2月25日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表决

刑法修正案涉及及经济性犯罪将免除死刑自2011年5月1日起施行。

经济犯罪现在还有死刑,由于经济犯罪是一种犯罪类型,所以经济犯罪包括很多种,而这些犯罪类型每一种都是不一样的,量刑标准也不一样,具体的还是应该根据实际情况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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